简答题1. 询问笔录的正文应围绕哪些情况进行记录?
一般分为三部分开头,即第一问答。要写明对被询问人交代作证的法律责任。主体。真实、详细记录与案件有关的问答内容。一般包括:记清情况来源;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最后一问答。问被询问人以上所述是否属实,能否负全部责任。答话则要记下被询问人的肯定回答。
2. 守卫工作记录的腹栏除了守卫时间外,还应写清哪些内容?
守卫人员的姓名。发现问题的时间和部位。报告人或发现人的姓名。发现问题的具体内容。处理办法和备注。
3. 门卫工作人员职责的正文应写清哪几项内容?
制定本岗职责的依据。本岗的行政隶属关系。门卫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职责和权限。在门卫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4. 内部安全保卫责任制除前言外,还有哪几项内容?
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各级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安全保卫责任制的具体目标。奖惩措施。
5. 外部承包协议书的正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其他有关事项的处理方法。
6. 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有如下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事惩罚性。
7. 犯罪构成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总和。其特征是: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要件的总和。只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某种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
8. 疏忽大意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异同点有哪些?
二者的相同点在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意外事件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之所以没有预见,是因为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完全不可能预见。疏忽大意过失是行为人在当时的实际情况下,可能预见到危害结果的发生,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9.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精神病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如何处理?
对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对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对其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 实行正当防卫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利益。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行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11. 挑拨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挑拨防卫,是指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攻击,然后以“防卫”为借口对他人实施加害的行为。其与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行为人不具有防卫的目的,而是加害他人,因而不具有防卫的性质。挑拨防卫针对的侵害,是由行为人有意引发的。行为人具有危害社会的故意,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挑拨防卫是故意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12. 侦查的任务有哪些?
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研究犯罪的规律特点,为打击犯罪提供条件。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教育感化失足者,减少预防犯罪。
13.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享有侦查权的机关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
14. 物证与书证的区别有哪些?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或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书证以其记载内容或表达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15. 证据的特征有哪些?
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关联性:即证据必须同其证明的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合法性:收集运用证据的主体合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程序合法;证据的表现形式合法。
17.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客观要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观要件。
18.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19.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刑法》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
20.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特征有哪些?
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人身权利;客观上表现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2条规定的内容;行为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行为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21. 侵犯公私财产行为包括哪些内容?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行为。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22. 简答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故意违反国家有关社会管理的法规;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
23. 简答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故意、非法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24.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需具备哪些情形?
法律规定必须由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未有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的。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和起诉期限,当事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一年后提起行政诉讼的。
25. 行政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的原因是什么?
行政机关不能处分自己的职权;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是不可分的;行政诉讼没有调解的必要;行政诉讼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违法之间并不存在第三种选择。